
新聞:
泰國觀光局台北辦事處--2010/5/11~2011/3/31實施觀光簽證免收手續費『免簽』和『免費簽證』到底有什麼差別?
這兩者的差別可大了。
那『免簽』是不是就一定能入得了境?簽證免費是不是就一定順利的辦理通過?這又是另外的問題。(另篇討論)少部分的人會把『免簽』和『免費簽證』這兩樣搞混,在討論之前,可以先看看
我國外交部對簽證的意義所下的解釋。
簽證之意義:簽證在意義上為一國之入境許可。依國際法一般原則,國家並無准許外國人入境之義務。目前國際社會中鮮有國家對外國人之入境毫無限制。各國為對來訪之外國人能先行審核過濾,確保入境者皆屬善意以及外國人所持證照真實有效且不致成為當地社會之負擔,乃有簽證制度之實施。
*依據國際實踐,簽證之准許或拒發係國家主權行為,故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絕透露拒發簽證之原因。 用個比較簡單的例子來比喻:
『簽證』是他人要進入我們家的鑰匙,而『海關』像是大樓內的管理室,負責過濾不相干的人物出入,而『入境』就代表他人在經過我們的同意拿到家中的鑰匙、並經過管理室的登記與許可後,開了門、脫了鞋進入我們的家中。
所謂的『免簽』是代表我們家的大門不上鎖,所有人只要經過管理室(海關)的檢查與審核後,就可以直接進入我們的家(國家)中;而『免費簽證』則是代表我們家的大門是上鎖的,他人必須要事先向管理室租借免費(簽證費)的鑰匙,然後經過管理室(海關)的登記與許可後,才能開門、脫鞋進入我們的家中。
所以『免簽』和『免費簽證』是有很大的差別的,未來在注意類似的訊息時,必須要先確認清楚到底是『免簽』還是『免費簽證』,如果是『免簽』(如英國、紐西蘭),那就只要攜帶符合的文件及效期內的護照直接前往該國即可;如果是『免費簽證』(如現在的泰國觀光簽、馬來西亞的過境簽),那就必須依照規定在申請處先行填寫表格、順利申請到簽證後才能入境。
除此之外,也必須特別的注意,若是『免簽』,是免哪種簽。
舉例:英國、日本對我國開放免簽,但僅限於觀光,若是商務、學生...等其他身分則必須另外申請其相關效用的簽證才行。
『免簽』是不需要事先申請,直接持護照在海關審核即可。
『免費簽證』還是需要事先申請後,才能持已核發簽證的護照在海關審核通行。
延伸連結:
免簽一定入得了境?Mou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659)
上一篇討論了有關『免簽』與『免費簽證』的差別,這篇就進一步來討論一個少部分人會有的迷思。
『免簽』就一定入得了境嗎?
其實入境的與否其實和簽證沒有直接的關係,因為主要的把關人員是海關、而不是簽證處。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若『簽證』像是履歷,那『入海關』就如同面試。
簽證處審核每一個要進入該國旅客的身家資格、這可能包含了家中有多少成員、薪水多少、工作多久、存款多寡、前科與否...等;而海關會把守與旅客有關的任何一切,這可能包含了穿多少衣服、吃什麼口香糖、帶了多少錢、之前去過哪裡...等。
簽證處與海關的每一個步驟都是在確保他們國家的安全,換言之,所有的事情都可以「泛國家安全化」。
因為任何一個閃失、旅客閃爍其辭或支支吾吾、都有可能會造成該國嚴重的傷害或損失以及旅客人格上的存疑,或許有的人會認為這大驚小怪、我又不是恐怖份子,但以國家安全而言,事實卻是『寧可錯殺、不可放過』,因為差之毫釐、失之千里,用這樣的標準重新回頭過來看一些不禮遇的對待,事實上就應該能夠理性的看待。
舉一個之前所看到在英國被原機遣返的案例,當事人是在免簽開放過後前往,但只因為『paid vacation or unpaid vacation』彼此之間定義上不同,而導致海關認定當事人有違安全之虞而裁定遣返。
而因為語言問題,而造成雙方誤會、最後導致無法入境而遣返或列管的例子都層出不窮。
『免簽』的背後,其實有相當多複雜的文件需要準備,比如財力證明、旅行計畫、在職證明...等,這和『免費簽證』有一部份是相同的。因為都仍須視該開放免簽國的規定來走,在文件都準備齊全,於海關準備入境時才能夠有充分的理由說服把守的人員放行。入境於海關受檢時,除了尊循該國的例行檢查外,遇有語言不通或言詞不了解時,切記不要自作聰明、不懂裝懂,這都會導致嚴重的後果。在各國的海關都會備有翻譯人員來應付這樣的狀況,所以無需勉強自己去回答不了解或不熟悉的語句。
無論是『免簽』、還是『免費簽證』,都建議在我國
外交部的官方網站與欲前往的簽證辦事處網頁上查詢清楚,只要文件不足,小則『免費簽證』重新申請、大則 『免簽』不過直接被遣返或列管。
差一點點,就會讓旅行差很多。
Mou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390)
<<2013.1.1更新>>目前持ROC的護照於馬來西亞的各陸空關卡,在觀光的名義下可享有15天的免簽。
有關過境簽的部份,
隨著亞航開闢了台北直飛吉隆坡和亞庀後,無論是對往東南亞旅遊的朋友,
或是針對澳洲打工度假航線的背包客們都變成更加的重要。
之前曾經針對過境簽的一些辦理資格和條件做過一些簡短的說明(見文末的連結),
這回單車旅行回來後再搜尋了一些大部分朋友都有疑問的部份,並做了一些整理,簡單的條列在下面:
<<2010.3.26更新>>
1、持有斯里蘭卡護照的旅客已經不再屬於馬來西亞所開放的過境簽申請國範圍之內了。2、有關簽證辦理櫃檯的營業時間:有許多的朋友都會擔憂辦理過境簽的櫃檯是否為24小時,
在上個月中從吉隆坡回台時有特別詢問了LCCT的簽證辦事處,
確認櫃檯的營業時間是24小時,
所以未來利用LCCT轉機至其他國家的朋友就不用再擔心辦理過境簽的時間問題。
3、有關過境簽時間的計算方式:上文中有提到過境簽給予的時間是120小時,但所謂的120小時並不是足120小時的給予,
而是由您到達LCCT的那一天00:00開始計算,
換句話說, 實際的時間並不到五天。
所以這點必須在辦理過境簽時特別的注意,否則會被簽證處要求辦理落地簽,
那費用的部份就將會我們的讓荷包失血了。
4、有關LCCT的設備:
這趟從吉隆坡轉機回來,發現了LCCT新的服務設施,就是無線網路,
每一台電腦可以有2個小時免費的無線網路可以使用,這對有需要即時資訊的朋友會是相當大的幫助。
(2013.2.1更新:目前一個IP可享有3個小時的免費網路)Mou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9) 人氣(11,989)

馬來西亞到底有沒有過境簽?
因為大馬駐台辦事處和駐澳辦事處的說法不一(2009年初),再加上客棧內混雜不確定的資訊,我決定這次趁著從澳洲回來的這一趟去探個虛實。其實在到達LCCT(馬來西亞廉價航空大廈)的時候,我就做好最壞的打算就是花331馬幣(合台幣3310元)辦理落地簽,不過在我看到確定的公告之後,我很肯定持ROC的護照是可以在馬來西亞辦理120小時免費的過境簽證。
辦理過境簽的地方相當好找,一下機之後進入航廈內準備入境時,向左手邊望去就會看到如下圖的櫃檯~
紅色的櫃檯是Islam Bank的外幣兌換處,隔壁右手邊就是辦理過境簽證的櫃檯,相當好找。然後到達櫃台之後就會看見有關落地簽和過境簽的申請告示及條件。
首先是落地簽的部分~
目前在棧內的資訊相當充足,非常的明確就是330馬幣外加一馬幣的表格費用,總共331馬幣。
條件則是:
1。簽證只有14天的效期。
2。必需出示回國的有效的機票。
這個應該就不用再多說明了~
再過來就是大家搞的一頭霧水的過境簽,依照過境簽證辦事處旁的公告上所示~
開放過境簽證的國家僅有九個,分別是:尼泊爾、緬甸、中國、巴基斯坦、台灣、不丹、印度、斯里蘭卡及孟加拉。除了孟加拉多了限制外交官員之外,其餘國家的辦理條件都相當的簡單。
1。持有護照的有效期限必須超過六個月。
2。必須擁有往第三國的有效機票。
3。過境簽証僅給予120小時,超過時數不允許再延長。
所以很肯定的一件事情就是如果利用吉隆坡轉機的話,是可以擁有五天觀光時間的機會(註:非滿120小時,請見延伸閱讀)
至於如何辦理呢?
首先先向過境簽的辦事處出示護照以及通往第三國的機票證明給於審核,賞核過後官員就會給予一張入境卡填寫。填寫的資料相當的簡單,不外乎航班資訊、基本資料、停留期間的住宿.........等等。
因為此次辦理因為人數不多,大約十分鐘之後官員就會叫名。
是的!過境的簽證就下來了~
簽證上方會註明入境的時間,以及即將離開的班機資料,所以海關會在離境的時候計算停留時間,這點要相當的注意唷!
最後在入境的時候只要將此簽證直接show給海關人員就可以進入馬來西亞了。
所以~,如果要運用亞航作轉機的話,只要符合申請的條件的話,就可以大大的放心辦理過境簽,不用再煩惱簽證的問題囉~
延伸閱讀:馬來西亞的過境簽(資訊更新\表格填寫)<----請務必閱讀呀!
Mous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4) 人氣(3,096)